项目类型:承诺件
办事程序:1、交通运输局窗口申请;2、资料审查;3、实地勘察;4、公示;5、许可决定;6、许可证件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者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或者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1份、办事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书两份
3、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1份
4、货物资料: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产权单位印章)、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5、车辆技术状况资料:车辆的厂牌型号、自重、荷载、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车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及货物装上车辆以后的车货照片
6、车辆行驶安全保护措施
7、路面或桥梁的防护措施
承诺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含现场勘测期限
收费标准:无(对造成路产损失不修复的,应按照工程造价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