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制度】霍邱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9-05 17:1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掌握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的组织管理,具体承担制定规范、解释指标、检查协调、组织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  局机关各股室负责各股室信息的统计管理,具体承担确定名单、布置任务、收集并报送数据等工作,负责做好本股室统计分析,具体承担数据收集、审核、上报等工作。

第四条  本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5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报送时间顺延至节后第三个工作日前。

第五条  政府信息按条计算。如为文件形式,一份文件记为一条信息,部分内容公开的文件也记为一条信息;如为报告形式,一份报告记为一条信息;一条信息以多种形式公开的,不重复计算。

第六条  本制度由霍邱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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