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重点处关于城区中央景观带康体区部分体育场地升级及设施完善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田强委员:
您在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霍邱县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对城区中央景观带康体区部分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完善及升级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 关于体育场跑道外围没有排水沟的说明
体育场跑道内侧已设置排水沟,外围铺设有草坪,草坪刚铺设时阴雨天有泥水外渗现象,目前草坪长势良好,可以起到固土防渗作用,不会再有泥水流入跑道。
2.增加门球场坐凳挡墙
增加高坐凳45cm,用砖13.77立方米,内外抹水泥砂浆光面125.9平方米,外贴贴假草125.9平方米,压顶为砖砌水泥抹光55平方米,外侧围网加长,总造价54059.39元。
3.对篮球场扩建
篮球场原方案不含运动器材,需建设方自购,人大代表提议运动场地未达到国家标准,需增加缓冲带,原竣工工程所有面积须覆盖,工程量为:清除原有标线31.59平方米,每侧向四面扩展2米,共373平方米,塑料弹性缓冲层1633平方米,丙烯酸树脂防滑面层163平方米,漆实线631.8米成品篮球架6套,总造价260709.34元。
4.增加全民健身器材
为更好服务群众,进一步增加锻炼场所和运动设施,增加全民健身器材2套,每套12件,共24件,场地挖土方38立方米,器材安装基础砼8.64立方米,场地硬化162立方米,透水砼面层162立方米,总造价133319.59元。
目前,篮球场扩建已完成,全民健身器材及门球场坐凳挡墙已完成安装。
感谢您对城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人: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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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