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重点处 发布时间:2020-12-21 16:2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机关各股室,各项目部、监理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有关要求,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复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建设单位工作职责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处机关全体人员要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对企业的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各项目的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分管责任,管理好分管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各项目预安人员要落实好直接责任,亲临各项目,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二、切实抓好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防控规定:一是必须成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三是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培训,并建立员工“一人一档”健康档案,返岗人员必须先报备至重点处后方可返岗施工,四是落实经常性防控措施和督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二)落实防疫物资保障和防控措施。

企业要准备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房屋通风,定时做好办公场区、食堂、车辆全面消毒、卫生保洁,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物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要保障职工有稳定的居住场地,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配合当地疾控机构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三)畅通信息,强化应急、严防死守。

企业要对全部员工进行返岗前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建立体温检测制度和生病报告制度,每天早晚检测上下班人员体温,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及时处置。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工作场景安全;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机关及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疫情或疫情扩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