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廷鹏代表:
您在霍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在潘集路口附近(北侧)、新店路口附近(南侧)建设卧阳渠景观桥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由于2020年城区重点建设项目未计列您提出的两座景观桥,按照县财政部门意见,没有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我处下一步在谋划2021年城区重点工程项目时,积极向县政府建议将您提出的两座景观桥列入年度计划,力争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城区重点工程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理类别:B类
联系人:姜超
联系电话:13665547225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0年7月13日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