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权力清单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22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背景依据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六办发〔2014〕22号)要求,我县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编制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梳理出政府权力事项3442项,于2015年2月26日以县政府霍政〔2015〕5号文件对外公布。县级政府权责清单自公布实施以来,取得了重要成效,发挥出良好的示范效应。
    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是我省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既定安排。《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皖政〔2014〕7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明确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解释和上级政府取消调整权力事项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府权责清单。
    二、目的意义
    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是上级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在省市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大力推进“两单”建设。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措施。
    三、概念解释
    “放管服”改革: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法律法规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厘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管”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服”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两单”制度建设:两单是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简称。“两单”制度建设就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坚持权责法定、权责匹配、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清理规范政府权力,落实明确责任主体,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四、贯彻落实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加大行政权力清理调整力度,严把新设行政权力入口关,不得变相增加行政权力。可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应及时取消下放并做好指导监管工作;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调整对象消失和长期不发生管理行为的,应及时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取消的权力事项,要坚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保留。
    2.加大放管结合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细则,推进政府权力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
    3.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今年,按照上级要求要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着力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加快建设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府权力清单网上运行平台,引领带动权力规范运行。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