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邱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办法》霍政办〔2014〕42号文件精神,由城区居民所在社区和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租房的申请受理工作。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