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2024年我县棚户区改造共争取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8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
2.资金分配。所筹集到的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到项目单位。并在项目前期申报和后期建设中落实国家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切实执行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最低标准减收经营服务性收费,
切实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
3.资金使用管理。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按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专款专用。施工企业根据施工进度申请,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改和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工程款直接转入施工企业基本账户,保证资金安全。全年资金管理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库储备。省住建厅住房保障系统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均在省厅要求时间节点前完成系统录入。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我县年初制定了绩效目标,按照省厅和市局的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三、产出效益
1.年度计划完成率。我县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为1120户,完成1420套,任务完成率126.79%。
2.当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2024年度我县盛塘庄园安置房通过综合竣工验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已分配入住。
3.工程质量。今年我县已建设完成的盛塘庄园、城东(C区)安置房小区、淮安新园安置房小区项目,在项目建设上落实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在工程建设中严把质量关,工作进展顺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且城东(C区)获得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等荣誉称号。
4.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
2010至2024期间,我县共完成棚户区改造22031套,极大地改变老城区面貌,较好地改善老城区居民住房条件,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