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住建局 时间:2025-05-21 15:5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被征收户(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因霍邱县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南侧片区(蓼中路周边)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霍邱县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南侧片区(蓼中路周边)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征收范围:蓼中路建设工程项目区及周边(详见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霍邱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按照本决定和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活动,在公布的签约期限内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六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霍邱县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南侧片区(蓼中路周边)改造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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