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房地产公开处罚决定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住建局 时间:2024-07-17 10:4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住建罚字〔2024〕第016号

单位名称:安徽宁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3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2MA2U2MTQ6M

经查明,安徽宁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蓼西农贸批发市场(1#农贸市场、1-3商铺)工程,存在验收后未向主管部门备案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营业执照、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予以证实。

2024年7月3日我局对安徽宁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事先告知书(住建告字[2024]第011号)及听证告知书(住建听字[2024]第011号),送达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申请

安徽宁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验收后未向主管部门备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安徽宁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罚款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B区三楼住建局窗口办理缴纳罚款手续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霍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霍邱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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