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企业违约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住建局 时间:2018-03-15 1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霍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企业违约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二、制定意义

保障我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快建设工程的违约行为的相关处置工作

三、起草过程

1.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部署,县住建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梳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征求意见

起草后县住建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严格对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后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霍邱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完善。

3.合法性审查

本政策制发前,已通过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政策内容合法合规。

4.上会讨论结果

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终稿《霍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企业违约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5.正式印发

2018年3月1日,正式印发《霍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企业违约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四、主要内容

    《霍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企业违约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主要包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定义、违约行为的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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