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霍邱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5-23 10:3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2022年我县棚户区改造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84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71万元,县财政发行棚改专项债券资金452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

2.资金分配。所筹集到的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到项目单位。并在项目前期申报和后期建设中落实国家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切实执行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最低标准减收经营服务性收费,

切实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

3.预算执行。年初,编制了霍邱县2022年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其中一级指标三个,二级指标五个,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

4.资金使用管理。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按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专款专用。施工企业根据施工进度申请,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改和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工程款直接转入施工企业基本账户,保证资金安全。全年资金管理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库储备。省厅住房保障系统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均在省住建厅要求时间节点前完成系统录入。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我县年初制定了绩效目标,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三、产出效益

1.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我县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000套,分解落实在3个项目中:皖西经济学校南侧周边项目(350套)、安阳山路周边项目(300套)、万安苑南侧周边项目(350套),实际完成1400套,其中新开工建设安置房1050套,货币化安置350套,所有项目均在2022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完成率140%。基本建成任务1236套,完成1436套,任务完成率116.18%。

2.当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2022年度我县育英嘉苑安置房小区(2162套)通过综合竣工验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已分配入住。

3.工程质量。今年我县开工建设的城东(C区)安置房小区、淮安新园安置房小区项目,在项目建设上落实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在工程建设中严把质量关,工作进展顺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且城东(C区)获得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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