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申报前置条件)
缺陷责任期内,如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由建设单位出具承诺说明)。如为社会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办法至霍邱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咨询,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申报前置条件)
至霍邱县住建局城建档案馆办理,联系人:宋亮,联系电话:0564-6024988。
三、竣工验收资料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
建设单位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选择霍邱县-点击竣工验收-联合申办注册登录后录入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建设单位对其上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上传材料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在工改系统里实行联合验收,其必经事项为:(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受理单位: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受理单位: 霍邱县工程质量监督站);(三)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受理单位: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受理单位:霍邱县住建局消防股);(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受理单位:霍邱县工程质量监督站)。上传材料有:
1、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表(企业自行登录系统填写后打印)
2、申请单位证照
3、工程竣工图
4、用地批准手续
5、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方案;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监理单位竣工质量评估报告;设计、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6、涉及工程结构检测报告及使用功能检测报告:如钢结构相关检测报告,外墙、屋面、门窗等节能检测报告,防雷检测报告,水电检测报告,电线电缆检测报告及其他需提供的检测报告
7、工程规划许可证
8、质量保证金办理凭证
9、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报告核查表
10、住宅工程需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质量问题整改清单》、《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
11、六安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
12、建设单位组织制定竣工验收方案
13、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1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
15、有关消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16、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17、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8、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21、法律规定应当由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22、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23、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4、住宅小区及需建设地下室人防工程应提供人防专项验收意见,工业类及其他无需建设地下室人防除外。
咨询电话:系统工程师: 刘洋 电话:18788857432
窗口办事员: 李楠 电话:0564-2717135
质监站联系人: 周鹏 电话:0564-2773900
消防联系人: 杜欢 电话: 0564-277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