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住建局关于《关于印发霍邱县2017年度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等九个单位联合下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建村〔2016〕36号)及六安市住建委、六安市环保局、六安市农委《关于转发<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六建村函〔2015〕166号)和《霍邱县农村垃圾处理暂行办法》(霍政办〔2014〕19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三线三边三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法律依据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建村〔2016〕36号)、《关于转发<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六建村函〔2015〕166号)和《霍邱县农村垃圾处理暂行办法》(霍政办〔2014〕19号)等系列配套文件。
三、主要内容说明
1、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突出抓好重点区域(G105、G312、S310、S33、罗花路、左单路和水源保护地、矿区所在地、美丽乡镇、重点示范村、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垃圾清运处理,实现“六个基本没有”:集镇、村庄基本没有散放的垃圾;集镇、村庄内基本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居民房前屋后基本没有废弃的堆积物和废弃的建筑物;河湖、库塘、沟渠水面基本没有漂浮的垃圾;村庄及道路旁边基本没有露天粪坑;公路、铁路沿线基本没有散落的垃圾。
2、工作要求
(1)健全保洁队伍
(2)完善环卫设施
(3)建立长效机制
(4)整治农村环境卫生
3、督查考评
县住建局每季度督查一次。县“三线三边三地”办公室牵头,会同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美丽办等单位组成联合考评组,每半年考评一次,年终根据半年考评情况,得出年度总评。
4、经费保障及奖补资金兑现方式
采取县、乡镇、群众共筹方式,保障农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县财政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各乡镇、开发区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专项资金,同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依照村规民约,收取一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