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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依嘱托注销公告(李会芹)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7-03 08:0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花园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注销不动产权登记及作废证书的函》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我机构现依嘱托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公告。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拟注销不动产权利的行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本机关。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序号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坐落

用途

1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26)霍邱县不动产权第1000890号

李会芹

花园镇天竹村胡楼组

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联系方式:0564-6024409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6年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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