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安徽省霍邱县矿产资源丰富,自2012年以来,先后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81个,其中建筑石料矿山企业22个,废弃矿山治理任务重,资金缺口大。为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废弃露天矿山采取自然恢复方式进行治理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0)34号)要求,2020年6月,霍邱县自然资源局在前期系统摸排全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基础上,对适合采用自然恢复方式实施生态修复的罗塔山废弃矿山,委托专业技术单位编制了可行性调查报告,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经市自然资源局报送省厅备案,列入全省自然恢复矿山名录;12月,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通过验收,累计完成修复面积11.72公顷(约175.8亩)。
二、主要做法和效益
霍邱县罗塔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通过自然恢复结合辅助再生方式,对废弃矿山实施了综合治理。一是封育保护。对原始山体上部植被较好区域安装防护围栏进行物理隔离,尽量减少对原始地貌及原有植被的破坏。二是清理危岩。对采坑两侧边坡少量危岩体采用人工清理方式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清理后的石料就地回填于采坑内低洼处,平整地形地貌。三是辅助再生。对土地损毁较严重的采坑和石料加工区域,采用人工覆土,补植乡土树种,播撒草籽等方式,创造自然恢复条件,提高恢复效果。项目的实施基本消除了原废弃矿山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系统修复了采矿损毁土地,节省了工程治理的资金、技术和劳动力投入,降低了后期管护成本,恢复的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更高。
三、经验启示
霍邱县罗塔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成功实施,重点在于全过程管理的精准到位。一是摸排精准。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适合采用自然恢复方式治理的废弃矿山准入条件,系统摸排,精准筛选,为项目成功实施把好第一关。二是因地制宜。专业技术单位结合现场调查情况,按照“宜山则山、宜水则水、宜林则林”的理念对修复区域进一步细化。已复绿区域采用封育保护,对裸岩区域采用辅助再生,确保修复措施及区域精准到位,对原有生态系统扰动最小化。三是管护到位。项目实施完成后,属地政府强化管护责任落实,安排专人巡查,对受损的围栏及时修复,最大限度避免人类活动干扰,保障了修复区域生态系统自然恢复的良好基础。
下一步,霍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在前期修复的基础上,按照“生态保育区、生态修复区、合理利用区”分区开发利用的思路,通过“山上”实施国土绿化、景观步道、生物多样性保护,“山腰”实施废弃矿山及其影响区、矿坑水体提升修复,“山下”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村庄整治等,对罗塔山废弃矿山周边开展区域性系统保护和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