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05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崔啟山/张士静因保管不善,将皖(2019)第000619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啟山/张士静
2026年3月27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