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城隍庙大街以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霍自规〔2026〕15号)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3-04 15:2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地块位置:城隍庙大街以北,蓼城大道(西)以西;

二、用地面积:2345㎡(以实测为准);

三、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四、容积率:FAR≤1.2;

五、建筑密度:D≤45%;

六、绿地率:G≥10%;

七、规划要求:用地红线与现状道路之间的空地,由土地竞得人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地块内不得设置商务公寓,办公建筑应集中设置卫生间;新建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容积率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与周边已有建筑间距满足日照、采光、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未尽事宜按相关规范和《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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