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用地面积:117244㎡(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性质:港口码头用地;
三、容 积 率:FAR≤1.0;
四、建筑密度:D≤40%;
五、规划要求:严禁在项目区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交通配套设施。建筑与周边已有建筑间距满足日照、采光、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未尽事宜按相关规范和《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建设单位应持本规划设计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图纸达到报批深度后,方可报批。
备注:原出具的霍自规[2026]1号作废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