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1月26日霍邱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办公室会议精神,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地块位置:蓼北路以北,浦东路以东;
二、用地面积:8482㎡(以实测为准);
三、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四、容积率:FAR≤2.0;
五、建筑密度:D≤45%;
六、绿地率:G≥10%;
七、规划要求:主体建筑退让西侧、南侧绿地不小于15米,非主体建筑退让绿地按《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商业业态设置,停车位须全部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并配建不少于机动车位35%、非机动车位30%的充电桩。停车位和充电桩需明确位置和数量。地块内不得设置商务公寓,办公建筑应集中设置卫生间。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容积率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地块内建筑物之间、建筑与用地范围外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之间间距满足日照、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未尽事宜按相关规范和《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