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2025年1月10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成果通过市级复查上报省厅核查,经过省级七次核查后形成初步调查成果于2月15日上报自然资源部。我县2024年度耕地流入3.16万亩,耕地流出1.80万亩,实现耕地净增加1.36万亩(其中水田净增加0.73万亩)。2024年度建设用地总量为65.88万亩,其中城镇建设用地8.61万亩,村庄建设用地43.34万亩。
二、开展2025年度日常变更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完成2025年度省级一、二季度监测图斑外业举证与内业建库工作,全县上半年耕地流入63.20亩,流出 988.10亩(其中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204.97亩,占比20.74%;流向建设用地783.13亩,占比79.26%),上半年耕地面积净减少900.62亩。完成七月份与三季度省级监测图斑外业与内业核实工作,经内业初步统计,截止9月份,全县耕地净增加约1200亩。
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前期工作已开展,省级监测图斑尚未下发,先期已自主提取2024年高标范围内疑似地类变更图斑601个开展外业调查举证工作,同步将2024年未种植图斑布置各中心所核实种植情况,减少年底集中工作量。
三、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区划成果共同审核认定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普查工作通知,县林业发展中心已初步完成普查并将普区划成果报自然资源局共同审核认定,经共同审核认定,现林业部门管理的全县林草湿图斑面积为9.75万亩
四、完成测量标志巡查与维护与补录管理系统工作
完成2025年第一、二、三季度全县测量标志巡查与维护工作,确保各点位处在保存完好的可利用状态。同时将2024年末下发的16个新增点位委托各中心所指定人员保管,并将新增点位相关材料录入到安徽省地理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五、完成2025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厅关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要求,完成2025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监测结果已通过省质检站审核并上报省测绘局测绘档案馆。
六、完成2025年水资源调查工作
按照省厅水资源调查方案完成2025年水资源调查项目,调查成果通过省质检站验收并上报省测绘局测绘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