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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5-03-20 08:1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9年7月10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六政办明电[2019]39号)通知要求,全市各县2019年完成一个试点乡镇,2020年初全面铺开,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我县因财政资金等原因于2020年才陆续开展。

  我县2022年度我县开始实施31个乡镇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共分为三个标段,现已全面开展中,其中一期项目(岔路镇试点)于2020年1月19日完成岔路镇试点项目招标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成权籍调查(9199宗)及数据入库工作。2021年10月12日通过市局专家组验收。二期项目(邵岗乡、石店镇、高塘镇、白莲乡、河口镇、长集镇、众兴集镇、曹庙镇、宋店乡、三流乡等10个乡镇)于2020年8月7日完成邵岗等10个乡镇农宅确权登记项目招标工作。目前,该项目权籍调查成果已形成,共完成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宗地数98701宗,2021年12月24日通过市局专家组验收。三期项目于2021年6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在马店等20个乡镇和经济开发区正式开展。2021年7月完成其中15个乡镇(马店镇、龙潭镇、扈胡镇、乌龙镇、开发区管委会、临水镇、冯井镇、周集镇、王截流乡、范桥镇、夏店镇、花园镇、彭塔镇、冯瓴乡、孟集镇)项目招标工作;2021年8月完成5个乡镇(潘集镇、新店镇、临淮岗乡、城西湖乡、城关镇)项目招标工作,目前,三期20个乡镇权籍调查成果已形成,共完成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宗地数134145宗,2023年1月13日已全部通过市局专家组验收。目前,所有乡镇已完成外业测绘和数据处理,第三方公司已在批量打印不动产权证书,待证书打印完成后经过复核后,即发放到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年度总体为完成全县农户数约435880户,31个乡镇(含开发区管委会),397个行政村(不含东湖渔业村)。阶段性目标包括含土地及房产测绘、权属调查、数据库建设、卷宗整理、数据整合及不动产平台挂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乡村振兴领域重要项目,直接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22年度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共涉及31个乡镇(含开发区管委会)。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办法。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绩效评价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的形式反映,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评价工作和结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局高度重视项目评价结果,安排专人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规范的程序,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切实加强评价结果的整理、分析。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我县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农业、住建、财政、各乡镇为成员的霍邱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霍邱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2年,我县各乡镇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上努力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和帮助项目施工企业对标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抢抓有利天气,协调村、组干部,全力抢回受疫情耽误的工期。县自然资源局采取“日监控、周统计、月调度”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全程掌握,现场检查项目单位工作质量和进度跟进。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的第三方质检公司对我县部分项目进行质量检查时对我县的农宅勘测精确度进行了认可。

  (三)项目产出情况

  我县2022年度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已经全部完成招标,当年项目开工率100%,一期、二期项目已完成省市级验收。全县宅基地已完成权籍调查242045宗,群众签字完成161710宗。在加强项目实施环节质量管控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在项目验收环节,首先进行县级自检,自检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须聘请有资质的省、市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提交验收报告。县级财政预算已按任务比例全部拨付至各项目公司。

  (四)项目效益情况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县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部署下,县自然资源局作为业主单位,与县直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将农房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一并纳入工作范围,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开参权籍调查,通过实地外业调查,采用实测坐标,准确计算宗地面积,参照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制作相应比例尺的定摄影像图,调查成果资料及时立卷归档,调查数据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做到群众申请即发证。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工作方法

  1、提高政治认识。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1号文件精神,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事项,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推进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调查、登记申请、确权、纠纷调处等工作重要作用。

  2、加强组织实施。

  按照《霍邱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采取督查、调度、通报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作,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实施,规范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3、加大政策宣传。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印制《关于开展霍邱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加强与群众沟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把质量关,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好事办好,不留后遗症,争取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按照上级国土部门的有关通知精神,分阶段妥善处理确权登记的有关问题,对于宅基地超面积和分阶段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解决“一户多宅”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问题,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权益,切实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程序,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打好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

  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按照中央、省委、市委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的一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抽调专人全程参与,负责组织现场调查指界和签字确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该项工作重要作用,虽然绝大部分乡镇能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积极安排部署,但仍有部分乡镇对该项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未及时安排部署该项工作。

  2、推进力度较小。

  虽然全县项目开展实施进度未能统一,但相对同期开展乡镇相比,部分乡镇仍存在对该项工作推进力度、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安排不到位的情况。在作业人员入户调查需村组干部指界带路时,部分村干部以各种理由推脱,造成进度滞后。

  3、依法履职意识薄弱。

  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个别村委会借登记发证为由附加其他条件,存在以农宅登记为由要求群众必须先缴纳医社保等工作搭车现象,严重违反了“自愿申请、依法登记”的办理原则。

  六、有关建议

  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21年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农宅发证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能顺利完成。建议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拨款进度,同时落实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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