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文件规定,依据用地单位申请,2025年5月15日,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霍邱县包装成品河砂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复垦责任单位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霍邱县包装成品河砂项目临时用地,位于霍邱县彭塔镇慈佛寺村境内,批复临时用地面积2.9887公顷,地类为天然草地、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单位:安徽省拓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广东孛特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对地块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了拆除,土地平整等工程措施,复垦为天然草地2.9224公顷;建设用地0.0663公顷,复垦率100%。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 专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退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 0564-2778508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