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用地面积:6722㎡;
二、用地性质:医院用地;
三、容 积 率:FAR≤1.8;
四、建筑密度:D≤30%;
五、绿 地 率:G≥20%;
六、规划要求:机动车停车位按不低于1.0辆/100㎡建筑面积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不低于3辆/100㎡建筑面积设置,并配建不少于机动车位35%、非机动车位30%的充电桩。建筑与周边已有建筑间距满足日照、采光、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未尽事宜按相关规范和《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建设单位应持本规划设计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图纸达到报批深度后,方可报批。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