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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依职权注销公告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5-04-18 10:0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潘集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潘集镇潘北村赵文学、周登开、刘良金、刘立顺、牛传军等五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认申请审批表并注销不动产登记的函》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我机构现依职权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公告。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拟注销不动产权利的行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本机关。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序号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坐落

建筑面积

用途

1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23)霍邱县不动产权第1229244号

牛传军

潘集镇潘北村陈东组

65

住宅

2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23)霍邱县不动产权第1229656号

赵文学

潘集镇潘北村汤二组

146

住宅

3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23)霍邱县不动产权第1220638号

刘良金

潘集镇潘北村下庄组

71

住宅

4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23)霍邱县不动产权第1220651号

刘立顺

潘集镇潘北村下庄组

160

住宅

5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23)霍邱县不动产权第1230017号

周登开

潘集镇潘北村下庄组

118

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564-6024409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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