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地块位置:宋店路以北,蓼中路以南。
二、用地面积:46305㎡(约69.5亩)(以实测为准)。
三、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3%)。
四、容积率:FAR≤1.5。
五、建筑密度:D≤28%。
六、绿地率:G≥35%。
七、建筑高度:H≤54米。
八、建筑形式:建筑风格与建筑色彩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应合理控制整体建筑高度,形成良好的天际轮廓线,须做三维仿真模型分析。
九、建筑退让:建筑退让宋店路不小于15米,退让用地西侧、北侧和东侧用地边线距离按照《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十、海绵城市管控要求:可采用透水铺装、蓄水池、生态树池等低影响开发措施。
十一、停车位:住宅的机动车停车位按不低于1.0辆/100㎡建筑面积设置;住宅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按不低于1.5辆/100㎡建筑面积设置;其他用途建筑的停车位按规定标准设置,不同用途的停车位不得进行综合平衡;地上机动车停车位比例不应大于10%;停车位须全部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并配建不少于机动车位30%、非机动车位30%的充电桩,设计时需征求县供电公司意见。非机动车停车位和充电桩需明确位置和数量。非机动车停车位应合理布局,方便每栋住户就近停放充电,地面停车位需同步设计雨棚,地下非机动车出入口宜采用坡道式出入口。
十二、公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①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收集等配套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相关要求;②沿宋店路集中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含为民服务中心、养老用房等,养老用房不低于350㎡,需设置电梯且不宜超过三层),设计时(含室内设计)需征求县社工部、县民政局和新店镇人民政府意见。必须与首期建设的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民政局和新店镇。③幼儿园和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在东侧地块集中配置。
十三、基础设施:出入口位置设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结合周边地形规范编制竖向设计;地块内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基础设施需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设计、建设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十四、其他规划要求:①地块内建筑之间、建筑与用地范围外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之间间距满足日照、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②地块内不得设置商务公寓,商务办公建筑应集中设置卫生间。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其容积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③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底商;④沿路道路围墙须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建设,围墙内外须做垂直绿化,种植乔木或灌木,对围墙进行遮挡;⑤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应统一隐蔽设置,楼顶不得设置方便后期改造的廊架、构造柱等构筑物;⑥按《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六建科[2023]56号)等文件要求配建装配式建筑。⑦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规范和《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