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 1号)文件规定,依据用地单位申请,2024年11月29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至颍上段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至颍上段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位于霍邱县新店镇新店村、东湖村,批复临时用地面积2.7467公顷,建设用地0.4082公顷、未利用地2.3385公顷。临时用地单位: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合肥图远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通过附着物清理、土地平整等措施,临时用地复垦为建设用地0.4082公顷、未利用地2.3385公顷。复垦率100%。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退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64-2778508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