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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临时用地的范围有哪些?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10-29 08:0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临时用地的范围有哪些?

  答:临时用地的范围包括:

  1.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如: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

  2.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如: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3.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

  4.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等,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如:油气资源勘查中钻井井场、配套管线、电力设施、进场道路等钻井及配套设施使用的土地。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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