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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倪永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10-14 15:3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编号:202396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倪永春因保管不善,将皖(2022)第000064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倪永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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