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文件规定,依据用地单位申请,2024年9月29日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对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至颍上段工程3标3号场站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至颍上段工程3标3号场站临时用地,分别位于霍邱县新店镇塘南村,批复临时用地面积4.2843公顷,其中农用地4.2235公顷(耕地2.1591公顷),建设用地0.0608公顷。临时用地单位: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合肥图远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通过附着物清理、土地平整等措施,临时用地复垦为农用地4.2235公顷(耕地2.1591公顷),建设用地0.0608公顷。复垦率100%。
经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检测该地块无污染。合肥图远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编制了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经评定该地块耕地质量等别未降低,与周边等别一致。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退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64-2778508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