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皖自然资﹝2020﹞157号)关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问题分类处理规定,现将房屋权利人彭启贵权籍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彭启贵,房产证编号:房权证98字第1196号,房屋建筑面积:187.58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坐落:城关镇牌坊村马二村民组。该房屋经查询无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建筑物基底(院墙)占地面积为:182平方米。
上述权籍调查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建筑物基底所占宗地182平方米落宗并确定为国有划拨土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霍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确权登记股。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