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文件规定,依据用地单位申请,2024年4月12日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对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60万吨/年钢渣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60万吨/年钢渣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临时用地,位于霍邱县高塘镇环山村境内,用地批复面积1.5416公顷,地类为农村宅基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使用期限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建设单位: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合肥天泽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将原农村宅基地1.5222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194公顷,通过土地平整,复垦为建设用地1.5416公顷、复垦率100%。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退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64-2778508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