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依据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522执3264号之三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522执3264号要求协助将被被执行人陈保、安小梅名下位于安徽省霍邱县城关镇法姬娜·滨湖国际8幢305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皖(2021)霍邱县不动产证第0015703号】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到买受人谌奥名下,由于陈保、安小梅未提供该不动产权证,特公告作废。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5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