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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废公告(陈保、安小梅)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4-15 16:5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公  告

依据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522执3264号之三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1522执3264号要求协助将被被执行人陈保、安小梅名下位于安徽省霍邱县城关镇法姬娜·滨湖国际8幢305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皖(2021)霍邱县不动产证第0015703号】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到买受人谌奥名下,由于陈保、安小梅未提供该不动产权证,特公告作废。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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