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确认 > 行政确认结果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晓丽)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4-12 18:3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编号:202389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晓丽因保管不善,将DY2015283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丽

2024年4月12日

标签: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