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89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晓丽因保管不善,将DY2015283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丽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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