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文件规定,依据用地单位申请,2024年2月1日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对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公路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公路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位于霍邱县花园镇社岗村境内,用地批复面积0.5423公顷,地类为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至2022年11月。建设单位:六安市和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合肥图远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对地块进行了土地复垦,通过表土回覆、土地平整、土地翻耕等工程复垦为水田0.5423公顷,复垦率100%。经合肥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该地块无污染。广东孛特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经评定该地块耕地质量等别未降低,与周边等别一致。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退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64-2778508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