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霍邱县人民政府拟开展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霍邱县段)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白莲乡窑流村;岔路镇草楼村、卧龙村;城西湖乡城西湖渔业村、东岭村、关嘴村、老滩村、双河村、汪集村、王台村、望淮村、新河口村、枣林村、邹台村;范桥镇老楼村、倪庙村、顺和村;冯井镇八里村、团山村;冯瓴镇冯瓴村、冯台村、柳台村、民生村、淠西村、秦台村、唐庄村、新台村;高塘镇傅井村、高塘村、冀台村、尚塘村、五里庄村、张罗村、朱老庄村;河口镇柏树林村、朱塔村;花园镇高岗寺村、合立庙村、社岗村、姚楼村、圆觉寺村;临淮岗镇后楼村、临闸村、刘台村、上姜台村、双砖井村、张台村;临水镇陈村村、何庙村、老郢村、李集村、李楼村、临水村、三郢村、司口村、司圩村、王岗村、魏岗村、吴台村、张楼村、张庙村、赵台村;孟集镇姜嘴村、南汪村、中心店村;潘集镇大新庄村、周岗村;彭塔镇慈佛寺村、高楼村、彭塔村、千金田村、顺河村、松台村、西隐贤村、赵圩村;三流乡九丫槐村、老集村;石店镇高庄村、井岗村、桥岗村、双庙村、水晶宫村、五塔寺村;王截流乡陈郢村、东湾村、李郢村、王楼村、下楼村;夏店镇民安村;长集镇大墩村;周集镇大成村、富矿村、黄杨村、蒋郢村、燎东村、燎西村、卢庙村、倪岗村、双桥村、薛集村、闸口村、朱港村等20个乡镇102个村的集体土地296.6872公顷。
实际面积及地类以最终呈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霍邱县段)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和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霍邱县人民政府组织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查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637279899)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位置图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