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强窗口合理布局以及服务质量,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1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对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窗口名称与大厅窗口布局进行统一设置。
一、窗口名称设置
住建、税务、登记的集成窗口名称统一调整为“一窗受理”窗口、收费窗口名称统一调整为“电子票据下载”窗口;增设“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绿色通道”窗口;取消权籍调查窗口、测绘(出图)窗口、收费窗口。
二、大厅窗口布局
单独设立不动产办事大厅的登记中心建议各窗口依次排序为:预审窗口、一窗受理窗口、电子票据下载窗口、档案查询及司法协助窗口、发证窗口、线上申请办理窗口、绿色通道、营商环境专窗、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非单独设立不动产办事大厅的登记中心,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建议合理布局有关窗口。
三、有关要求
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进行有关窗口设置和布局时应按照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进行合理安排,要尽可能减少办事环节和办理时限,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少走弯路。
特此通知。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