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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强制执行土地违法建筑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7-22 17:0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推进我县自然资源违法建筑物处置强制执行落实到位,压实乡镇土地日常管理工作责任,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草拟了《关于强制执行土地违法建筑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6月20日至7月20日面向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示期内未有相关意见反馈,特此公示。

乡镇/部门/社会各界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说明

备 注

各乡镇

 

征求意见期限内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县法院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县司法局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县财政局(国资委)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其他部门

 

征求意见期限内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社会各界

 

征求意见期限内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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