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师范学校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QCQ2025007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师范学校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锦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杨桥湖大道1号武汉设计工程学院食堂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师范学校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霍邱县师范学校食堂共两层,一层面积约800平方米,二层面积约500平方米,服务在校生约1500余人,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承包合同,但续签最多不得超过两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祁鼎胜、岳玲、孙友岭、陆信平、赵丽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霍邱县教育局 提出投诉,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 0564-608100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师范学校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564-6070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霍邱县锦绣新天地2栋501室
联系方式:0564-6666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0564-6666032
4. 监督机构:霍邱县教育局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电 话:0564-6081001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