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小微工程”,标的不大但数量众多,是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重点难点。为以规范基层小微权利行使为出发点,以项目规范发包为立足点,深入调研、探索创新,全面规范霍邱县乡镇限额以下“小微工程”发包活动。
一是以“严”的基调,加强统筹指导。出台《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规定》,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成员以及离退休干部,发出十六条“禁令”,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严格执行《霍邱县关于严禁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辖区工程项目的规定》,明确村干部及其配偶等有关人员不得违规插手或承接工程项目,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二是以“实”的作风,狠抓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印发了《霍邱县乡村限额以下“小微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施乡村限额以下“小微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从项目违规发包、借用挂靠资质、插手干预工程等7个方面明确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对全县30个乡镇开展全覆盖督查,严肃惩治乡村限额以下“小微工程”发包、建设、验收等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乡镇共摸排2021年以来限额以下“小微工程”项目2015个,查摆工程转包、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工程量签证把控不严格等问题,有效遏制“小工程”连着“微腐败”现象。同时,及时解决限额以下“小微工程”中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45个,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乡村建设市场环境。
三是以“细”的举措,完善发包流程。完善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修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的通知》,明确小型工程项目发包的限额标准和发包方式、发包程序、档案管理、责任落实等,制定《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文件示范文本》,减少发包人自主裁量空间,成立“项目办”,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霍邱专区”系统,为全县“小微工程”提供线上交易途径,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截至目前,完成进场交易发包“小微工程”项目164个,成交额25790.41万元,节约资金3259.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