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西山林场国家级碳汇试点营造林(2023-2025)项目-2024年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环山林区)

浏览次数: 时间:2024-05-06 17:5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霍邱县西山林场国家级碳汇试点营造林(2023-2025)项目-2024年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霍邱县西山林场国家级碳汇试点营造林(2023-2025)项目-2024年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招标编号:E341522001002671)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合同条款中: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额 8%-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 3 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 30 天,办理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延期手续。

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现变更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 3 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 30 天,办理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延期手续。

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2、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合同条款中: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 。

 

现变更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5% 。 

 

3、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中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现变更为: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12个月。  

4、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中: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

价格进行调整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

源的约定: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现变更为: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本项目对黄连木、枫香、银杏或栾树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进行价格调整,其余材料价格均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

价格进行调整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

源的约定:   _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__2024___年第___2__期霍邱县信息价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

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

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霍邱县西山林场

安徽云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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