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经济开发区园区数字化管理系统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浏览次数: 时间:2024-04-11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经济开发区园区数字化管理系统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34152220240059号

    原公告的采购名称:霍邱经济开发区园区数字化管理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成交供应商不变,得分由原83.9分变更为 95.9分。 

 更正日期:2024年4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9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6082980。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霍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址:霍邱经济开发区环山村

联系方式:0564-6081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5楼

联系方式:0564-6082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先生

 话:0564-608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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