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沿岗河防洪治理四期工程全过程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时间:2024-03-27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成交结果公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40051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沿岗河防洪治理四期工程全过程检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湘建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汇智中路169号金导园一期工业厂房A区3栋厂房第一层101号

    成交金额:伍拾贰万元整(小写:52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邱县沿岗河防洪治理四期工程全过程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霍邱县沿岗河防洪治理四期工程整个项目实施阶段涉及到的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检测内容、数量、频率须满足国家现行及主管部门相关规范及标准规定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完成检测任务并验收合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礼平、王献中、文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用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金额为1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79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6082980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中路1号

    联系方式:0564-6017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鑫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佛子岭路辰龙欢乐颂18楼东

    联系方式:0564-3389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话:0564-3389187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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