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平台服务,健全制度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管落实,实现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3年截止11月15日,全县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678件,交易额82.62亿元,节约政府性建设和采购资金9.07亿元、实现土地及产权交易增值0.17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502件,交易金额75.95亿元,节约8.65亿元。2023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荣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2022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2022年度县直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单位;并在2023年全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考核中,已连续三个季度获得全市排名第一的佳绩。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政治担当,把实现政治功能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持之以恒深化理论学习,严格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履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廉政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运用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持续深化“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开展多次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二)健全制度机制,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修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的通知》,拟制《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规定(试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前廉政谈话制度》等工作文件和监督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二是健全领导组织和工作运行体制。2023年2月县政府重新调整了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建立了《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招投标重大事项决策和审查、会商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招投标工作宣传培训。今年以来,先后8次召开全县规模的招投标业务培训会议,编印了《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选编》《霍邱县招标采购法规宣贯文件汇编》等宣传培训材料3200余份。
(三)完善平台功能,提升中心服务效能。一是持续打造科技规范的服务场所。投入387万元,实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整体搬迁项目,进一步打造电子化、智能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全面落实“一站式”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截至目前,我县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依法招标项目均100%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全过程在线交易、服务和监管。推行了投标活动手机APP“掌上办”等新型招投标业务。三是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今年以来,共开展“不见面开标”项目551个;开展“远程异地评标”682场次(主场456,客场226),居全市前列。此举,有效减轻了投标人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有效破解本地评审专家“小圈子”“熟面孔”等问题。四是实施限额以下小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发包。开发使用了国泰新点“第三方交易平台”系统,为全县60万元至400万元非公开招标项目提供了线上交易途径,进一步规范小型项目发包工作。
(四)加强监管力度,常态化进行查处。一是强化标后履约监督,切实巩固招投标成果。按照《霍邱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方案》,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县政府投资的在建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情况督查。今年以来,开展标后履约联合督查14次,共督查项目28个,整改问题41个,处违约金204.2万元。二是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建立市场“退出”机制。严格进场服务标准,今年以来,共对14家代理机构17起违反考评规定等不良行为的20名代理从业人员暂停3个月进场服务业务,对3家代理机构暂停1个月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新项目,并分别进行扣分和网上曝光。三是规范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净化评标评审环境。制定了《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管理制度》,改革评标专家抽取方式,推行评标专家系统自动抽取方式,实行当天抽当天评。2023年以来,共对34名评标专家发生评审错误、违反专家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于扣分、网上通报、暂停3个月评标资格处理。
(五)优化服务举措,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为投标企业“减负释压”。支持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多”方式缴纳保证金;“免”收5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将履约保证金缴纳由中标金额10%“降”至2%。今年以来,为企业释放现金流11.75亿元。二是清理清退各类保证金。今年以来,共清退投标保证金147起,累计金额311.95万元;履约保证金209起,累计金额2196.45万元。2021年以来,共计清退投标保证金369起,累计金额1073.98万元;履约保证金869起,累计金额19981.99万元。三是服务质量效率整体跃升。全面推行招投标“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实现了招标、投标、评标、质疑投诉处理等全部网上办理;严把交易数据上传质量,第二、三季度连续两个季度“零误差”;缩短场内流转周期,合同信息、履约信息公开率均达100%;及时发布监管信息和信用信息;拓展其他交易范围,坚持“应进必进”要求。四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今年以来,推行“电子证照”投标,已有220多家投标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使用;推行“中标贷”业务,我县有5家银行机构可提供办理“中标贷”业务,已有3家中标企业贷款230万元。五是切实消除各种招投标壁垒。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制度,会同县公管局全面核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清理规范性文件,做好废改工作,防止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全面消除交易环境隐形壁垒。在今年9月份全省开展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市际交叉互查工作中,我县为零差错。六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深入挖掘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素材,不断拓宽信息宣传投稿渠道,分别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市公管局网、县政府网等省市等各级媒体进行工作宣传报道110篇,其中《安徽日报》2篇、《安徽省公共资源监管网》27篇。
(六)全力支持配合,扎实各项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监委安排和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力配合县公管局、县纪委监委,扎实推进落实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在问题分析、案件查办、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县发改委对6起涉嫌串通投标案进行调查,其中对1起2家投标企业串通投标行为行政处罚7.65万元,对2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政处罚3827.44元;查处弄虚作假案1起,对1家企业行政处罚10.6万元,对2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政处罚1.59万元;移交县公安局问题线索4条,其中涉嫌串通投标2条,立案1件,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刑拘1人、逮捕2人),涉嫌私刻公文证件印章2条。调查处理招投标投诉案件7起、信访4件,取消6家投标企业中标候选人资格,76万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紧盯目标责任,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扎实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常态化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巩固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扎实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认真办理信访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有效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