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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霍邱县:坚持法治为先 健全交易监管制度机制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27 13:4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始终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作为招投标工作的重要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加大招投标法制宣传力度,为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创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健全完善一批工作制度。2023年我县在开展招投标领域存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期间,先后以县委、县纪委监委、县公管委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规定》《霍邱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前廉政谈话和承诺制度》《霍邱县工程建设项目试行“评定分离”模式招标操作规程》《霍邱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廉洁谈话制度》等10个监督管理制度文件。县发改委(公管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霍邱县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管理制度》等7个工作管理制度。同时经县政府审查同意,废止了我县201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等3个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在健全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规范管理机制的同时,加强政策法规和制度文件宣传,全年举办全县规模招投标业务培训和宣贯会9次,全县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业主管部门等3600多人次参加培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编印分发了《公共资源交易法规及文件汇编》等工作实用汇编3000余册,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和责任主体,提供了良好的招投标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三是深入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县政府办牵头组织成立了霍邱县标后履约联合督查组,联合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司常态化标后履约联合督查工作。标后履约联合督查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县政府投资的在建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情况督查。2023年开展标后履约联合督查14次,共督查重点建设项目28个,整改问题41个,处违约金204.2万元;县发改委(公管局)通过集中招投标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设立综合执法大队,与县住建局合署办公,开展招投标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和问题线索调查等案件查处工作。2023年共对6起涉嫌串通投标案进行调查,其中对1起2家投标企业串通投标行为行政处罚7.65万元,对2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政处罚3827.44元;查处弄虚作假案1起,对1家企业行政处罚10.6万元,对2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政处罚1.59万元。同时,参与调查处理招投标投诉案件7起、信访4件,取消6家投标企业中标候选人资格,76万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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