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农饮总站2023年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时间:2023-08-09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农饮总站2023年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30340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农饮总站2023年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楚石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558号百乐门名品广场10幢办公1001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6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离子色谱仪

品牌:青岛盛瀚色谱技术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盛瀚IC-D160+

数量:1套

单价:367333.32元

名称:气相色谱仪

品牌:上海通微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通微GC-8090

数量:1套

单价:246333.34元

名称:蒸馏仪

品牌:济南阿尔瓦仪器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阿尔瓦SmartD6

数量:1台

单价:64333.34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云岗汪红红程润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规定,收费金额为1.7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电话:0564-6082980)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邱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564-6082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霍邱县城关镇安天华府格林豪泰二楼

联系方式:0564-6666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564-666659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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