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心领导班子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公共资源平台服务职责,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则,强化交易中心服务职能,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2022年,分别获得市政府对县政府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全市第2名,2021年度县直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单位;2021年度“霍邱县文明单位”、2022年“霍邱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先进单位”,县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优秀”等次单位;2022年度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评价全市第1名。现将我中心2022年度领导班子履行职责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思想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能充分履行政治职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主动权。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同时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和“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活动,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巩固思想防线、筑牢纪律底线。在工作方面,高度重视业务创新,切实跟紧政策形势,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抓好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文件学习培训和工作研讨会,有力保障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工作依法廉洁高效运行。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全县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730件,进场交易成交金额42.47亿元,节约政府性建设和采购资金3.75亿元,实现土地和产权交易增值0.31亿元。在2022年被省招标采购协会分别表彰为2021年度“招标信息公开先进单位”、“新闻宣传突出贡献单位”;在2022年全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考评中,1-4季度分别获得第6名、第3名、第3名、第1名的位次,在年底进行的年度综合评价考核中荣获2022年度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全市第1名。(一)科技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一是持续打造科技规范的服务场所。2022年投入25万元,对3个不见面开标大厅及系统和4个远程异地评标评标室及系统进行标准化改造,完善了电子化、智能化、规范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全面落实“一站式”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2022年我县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依法招标项目均100%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全过程在线交易、服务和监管。推行了投标活动手机APP“掌上办”等新型招投标业务。三是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2022年全年开展“不见面”开标项目309个,占比100%;开展“远程异地”评标415场次(主场298,客场117),建设工程占比90.3%、政府采购占比98.33%,位列全市第一。(二)着力打造最优公共资源交易质效。一是加强评标专家监督管理。改革评标专家抽取方式,实行当天抽取专家当天评标,推行评标专家系统自动抽取方式。严肃处理了违规评标专家17人;二是强化代理机构管理。严格进场服务标准,对进入我县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进行重新登记审核,2022年登记合格68家,淘汰60家。对20家代理机构的21起不良行为进行了通报、扣分和限制一定期限进场服务的处理。三是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对进场交易项目,除法定期限外,一律实行当日办结,切实缩短了招标采购项目场内流转周期。加强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和履约践约监督,2022年我县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率近100%。场内流转周期、会同公开等各项场内流转指标均居全市前列。(三)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一是简化办事流程。建立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工作机制;优化简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细则和服务指南,提升了市场主体满意度。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及时采取线上办理方式,为紧急和重点项目做好了招投标保障。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受理处理机制,2022年共办理投诉案件9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在网上开通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栏目、建立招投标服务“好差评”评议制度,切实接受市场主体监督评议。三是为投标企业减负。一是推行电子保函使用。对进场交易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持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多种方式缴纳。2022年我县有109个项目履约保证金使用了保函缴纳,保险金额8570.85万元;有44个项目683家投标单位使用了投标电子保函,为企业释放现金流8428万元;二是免收中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对进场交易5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免收投标保证金;三是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即可在网上系统进行投标等。四是加强标后履约督查。制定了招投标过程“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方案和标后履约联合督查方案,2022年我县已开展标后履约联合督查7次,检查项目16个,发现项目班子不在岗等7类2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共计收取违约金136.47万元。(四)多措并举助力地方企业发展。一是鼓励和支持“联合体投标”。2022年全县工程建设使用“联合体”投标项目共112个,交易额17.40亿元。二是全面推进落实“评定分离”。2022年我县使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项目70个,交易额13.93亿元。三是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2022年我县共完成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简易发包306个,交易额6.30亿元。(五)加大招投标和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深入挖掘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素材,不断拓宽信息宣传投稿渠道,分别在省市等各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2022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稿220篇417次,其中《安徽日报》2条、市政府《政务快讯》1条、《凤凰网》2条、《皖西日报》5条、《安徽省公共资源监管网》47条、《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86条、《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20条、《霍邱县人民政府网》31条、《蓼城清风网》9条、县专题简报7条、《霍邱县手机台》8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发《工作简报》17期。另外《中宏网-国家经济视窗》报道我县招投标营商环境工作信息1条,为我县招投标和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扎实抓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开展包保帮扶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期调研走访慰问,开展党建联盟等活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积极开展综治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妥善处理和稳控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化解信访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安全生产稳定形势;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深入,招投标领域环境进一步优化净化;积极做好促进保障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领域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扎实开展双拥创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志愿服务、社会救助和慈善捐赠、工会活动等工作,获得了良好社会评价和工作效应;认真谋划推进招商引资工作,2022年引资1个亿元项目,超额完成年度“双招双引”3000万元任务。
三、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突出政治引领,强化作风建设,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领导班子工作学习和民主科学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坚持主任办公会议、领导班子和党员集体学习、党支部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和党课等制度。二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坚持集体决定,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及时向县委、县纪委监委报告。民主科学管理得到充分实践,民主集中制得到认真贯彻执行。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交易中心领导班子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坚持做好“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其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各司其责,做好重大主题宣传教育任务的同时,定期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招投标领域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处置。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交易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教育、“以案为戒”警示教育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四是提升社会治理和依法执政能力。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参加全县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等,为推进法治建设打牢法律理论基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招投标法制氛围。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五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主题党日”、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学习,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心得交流、主题实践等多种学习教育方式,不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教育片等活动,提升政治觉悟与党性修养。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激发党员干部攻坚克难的精气神,把初心使命变成为群众办实事的自觉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六是夯实干部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政治理论、作风建设和廉政警示教育学习,细化强化干部职工考核管理措施,提升的素质能力和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同志给予充分肯定和表彰奖励。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加强密切联系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办法措施,多措并举防止各种不良风气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生。2022年度中没有发生干部作风纪律问题,而被通报处理的情况。2022年中心领导班子3名成员中,有1名同志被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1名同志被表彰为“优秀公务员”,1名同志被市委组织部和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表彰为“帮扶工作先进个人”。
四、落实有关责任制情况
严格落实招投标工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进“不见面”开标,严把外来人员登记备案、戴口罩、“两码”查验、体温监测关,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安排专人定期对开评标室等公共服务场所进行消毒清洁,认真落实责任小区包保等疫情防控工作,并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12月中旬“放开”后,班子成员和工作同志们陆续“染阳”后,合理安排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值守,进行有序居家休息,有的班子成员和工作同志带病坚持上班,保障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开展。
认真领会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制度和文件通知精神,积极配合支持有关重点工作开展,促进保障任务落实。主要是切实配合县相关主管和牵头部门,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禁毒责任、民族宗教工作责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巩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果,2022年我中心在县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把建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重要工作职责,把防范风险、保持稳定摆在重要位置,有序有力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科学健康、廉洁高效运行。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健全了党风廉政工作责任,落实了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规定要求,出台了分工文件和相关内部管理及作风建设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第一种形态”和“红脸出汗”制度规定要求,常态化坚持谈心谈话和问责谈话,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化解防范在事前。二是抓好作风建设。履行领导班子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始终做到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与招投标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和作风建设问题,以“零容忍”态度进行纠治。在国庆节、中秋节、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下发通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严格节日期间作风建设要求。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六大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切实做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升思想和工作标杆,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落实严格的“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改进会风文风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群众工作,增进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年度内中心没有发生违反六大纪律、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而被调查处理的案件情况;严格保密工作制度要求,建立了中心保密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开展保密工作检查督查,进行保密风险防范。2022年我中心没有发生违反保密条例及政策规定要求的事件。五是深入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活动。切实以刘胜、段贤柱、武克贵、任家杰、张固明等9人及市公管局常斌案件为镜鉴,围绕“四镜鉴四增强”“赓续红色血脉,弘扬廉洁文化,永葆清廉本色”“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等专题共开展了5次研讨26人次,做到了研讨发言全覆盖。以典型案例为镜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领导干部在深刻检视中警醒,在深挖根源中警觉,在深化整改中警戒,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六、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2022年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两名工作人员任命为股室副股长,选拔严格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2022年度内没有发生违反干部人事工作规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