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示)

浏览次数: 时间:2022-10-19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预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评审小组评审推荐了三名中标候选人,项目实施机构依法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于20221010日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率先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现就本次采购项目的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2036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结果公示信息: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

地址(牵头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

法人代表(牵头方): 李有贵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2.00%

合理利润率:4.7%

年度折现率:5.64%

全合作期运维绩效服务费总额:37179.22万元

全合作期政府付费总额:291353.66万元

五、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21019日至20221025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如对预中标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五楼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564-609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

联系人:王丽丽、王敏琪

电话:0551-65199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564-6099155

八、附件

    1.采购文件

    2.PPP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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