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县领导安排,县发改委起草了《霍邱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方案(征求意见稿)》,请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6月26日下午下班前反馈,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朱平钧;联系电话:18919776855;邮箱:754964642@qq.com
附件:《霍邱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方案(征求意见稿)》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25日
霍邱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
督查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建设工程标后履约管理,维护交易结果的权威性,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六政秘〔2021〕193号)、《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公管委〔2019〕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督查方式
标后履约联合督查每季度不少于2次,对依法招标的在建工程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督查人员按照督查内容采取听汇报、询问有关情况、调阅施工资料、查看施工现场等方式了解工程标后履约情况,
如实记录督查发现的问题,并做好现场相关书面资料等调查取证工作。相关各方包括督查人员、项目建设(或实施)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均应现场签字确认。
二、督查内容
标后履约督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项目建设(或实施)单位标后履约情况;
(二)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以及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其他组成人员的变更情况;
(五)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督查组组建
由县政府办牵头,成员从县发改、住建、交通、水利、人社、应急、环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抽调,每个成员单位配备固定三位督查人员。
四、督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领导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对项目建设(或实施)单位、督查组履责行为进行督导,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督查情况汇总、通报和问题交办移交;督导组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政府办督查督办室、县发改委、县督察考核室组成,负责对各督查组开展督导及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办。
(二)严明工作纪律。开展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工作,监督合同双方诚信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标后履约联合督查工作。督查要做到标准统一、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得私自泄漏检查信息,督查结果要公平、公正,并及时通报。
(三)强化主体责任。项目建设(或实施)单位是标后履约的第一责任主体,对项目的标后监管全面负责,承担法定责任和义务,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加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跟踪、考核。应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工程量完成一半、工程验收前三个阶段将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报县发改委(附件2),对于标后履约情况不报告的项目将作为重点督查对象。
(四)严格责任追究。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次日上午下班前将督查情况汇报连同督查资料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形成通报,并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交办,责令限期整改,报送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督导组按照领导组安排,根据领导组办公室交办的督导内容,适时对各督查组督查情况和相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由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分别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涉嫌违纪行为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处理结果移交住建等部门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系统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
。
附件:
1.霍邱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领导组
2.建设工程标后履约情况自查表
3.建设工程标后履约督查资料清单
4.建设工程标后履约督查记录表
附件1:
霍邱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
联合督查领导组
组 长:沈 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 博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韩 俊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传刚 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
郜庆阳 县督察考核室主任
孙汉民 县发改委主任
田从战 县住建局局长
董素平 县交通局局长
吴新年 县水利局局长
张仲举 县人社局局长
朱余江 县应急局局长
邢晋辉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彭顶山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陈孝豹 县发改委副主任
督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孙汉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顶山、陈孝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建设工程标后履约情况自查表
工程名称 |
|
|||
建设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
监理单位 |
|
|||
合同金额(万元) |
|
工期、开工时间 |
|
|
工程形象进度(%) |
|
质量标准 |
|
|
内 容 |
自查情况 |
|||
项目建设(或实施)单位标后履约情况 |
|
|||
有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 |
|
|||
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到位履职情况 |
|
|||
总监和监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 |
|
|||
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
|
|||
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制度落实情况 |
|
|||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
|
|||
对中标人诚信的总体评价 |
|
|||
建议和措施 (可附页说明) |
|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建设工程标后履约督查资料清单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序号 |
资料名称 |
要 求 |
提交 情况 |
1 |
招标文件 |
原件 |
|
2 |
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
原件 |
|
3 |
中标通知书 |
原件 |
|
4 |
施工合同 |
原件 |
|
5 |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有) |
原件 |
|
6 |
履约情况自查表 |
原件及复印件 |
|
7 |
施工许可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
8 |
开工令 |
原件及复印件 |
|
9 |
专业分包方资质证明(如有) |
原件或复印件 |
|
10 |
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台账 |
原件或复印件 |
|
11 |
施工项目部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件 |
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人员到场) |
|
12 |
监理项目部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件 |
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人员到场) |
|
13 |
项目部人员考勤记录 |
原件 |
|
14 |
农民工工资台账 |
原件 |
|
15 |
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
附件4
建设工程标后履约督查记录表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中标价(万元)
开工日期 工期
督查事项 |
督查内容 |
督查情况 |
项目建设(或实施)单位标后履约情况 |
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是否在岗履职等 |
|
有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 |
中标人有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 |
|
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其履行职责情况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到位和履职情况。人员是否有更换,变更是否按规定审核备案,更换的原因是否合理,更换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请假是否按规定审批等 |
|
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其履行职责情况 |
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师、专职监理员等到位和履职情况。人员是否有更换,变更是否按规定审核备案,更换的原因是否合理,更换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请假是否按规定审批等 |
|
工程施工 进度情况 |
施工许可证是否及时办理,有无存在未报先建情况;是否按项目开工令要求如期开工;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的网络计划图和施工总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月报表是否有签署意见,对于工期拖延情况是否有监理通知书和有效的督促意见等,施工单位是否有赶工措施等 |
|
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制度落实情况 |
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实施方案;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单独列项,专款专用;有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
|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
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民工工资或分包款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规范民工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和考勤记录;是否建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足额发放,有否发生拖欠行为等 |
|
其他事项 |
|
|
(现场人员签名)
建设单位代表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
督查人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