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柱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4 15:5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体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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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张家柱

主体类型:

自然人

主体角色:

专家

处理文件号:

霍公管函[2021]6号

处罚执行部门: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处罚依据: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第(四)项“6.对应当否决的交易要约文件,没有提出否决意见或者否决理由不充分的;11.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议且发现存在明显失误的,每次扣20分”的规定

处罚结果:

对张宏莲、周志强、昝西城、张家柱、王彦5位评标专家分别扣20分,暂停五位专家被抽取3个月的评标评审资格

限制的行为:

其他

来源区划:

霍邱县

限制行为开始时间:

2021年02月04日

限制行为结束时间:

2021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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